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屏東縣萬丹鄉興華國民小學

最新公告

轉知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114學年度「寶貝我們的希望」助學金一案

{{ $t('FEZ002') }} 教導處|

說明: 
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114年8月18日 (114)關字第020-6號函辦理。 

二、有關該會「寶貝我們的希望」助學金專案,補助本縣國 中、小貧困學童(依資源匱乏地區學校/前期補助學校為優 先),每年每人新臺幣6,000元助學金,今年度(114學年度) 採定額人數,本縣補助180名學童。 

三、助學金分第一、二學期撥款(每學期各3,000元),請優先使 用於書籍費及代收代辦費,如有賸餘費用可使用於營養午 餐、學用品、制服費、學校課輔費、學校舉辦的校外教學 等,不得保留於其他學期使用或轉往其他方式結餘。 

四、為落實助學金使用情況,該會於114學年度將隨機抽樣2-3 所申請學校之(表五)助學金使用明細,及其相關所有憑證 (收據或發票)正本或影本(需蓋有核“與正本相符”及經辦人員章),本府將另函通知抽樣學校。 

五、若有符合資格學生,請貴校協助提出申請,並於114年9月 12日前將表一至表三:推薦學校名冊、學校簡介、學生資 料之電子檔mail至a330167@oa.pthg.gov.tw信箱並請註明 「○○學校114學年度寶貝我們的希望助學金」,俾利彙 辦,未免OA與OA2系統不互通檔案致使無法接收信件檔案之 情形,請勿使用OA2信箱寄送mail。

 六、請務必依本文檢附表格申請,勿延用舊式表格,以免退件 影響學生補助權益,若各校承辦人無法取得申請文件可編 輯檔,亦可至https://reurl.cc/EQbo20下載使用。

七、本案其他相關時程說明如下: (一)確認審核通過學校:114年10月15日前。 (二)學校繳交帳戶及領據資料(表四):114年10月25日前。 (三)該會匯助學金款項至學校:114年11月15日之後,依本縣 繳交前項資料進度而定。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02|

{{ $t('FEZ005') }} 26|